第三章 女人的禮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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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--交往的秘則與破戒
話說,男人長得太帥以後,也像女人一樣,會得到來自異性的特別關照。郜的情況就有一點類似,從出生起,母親就特別地寵愛他,雖然,他是個沈靜、話不多,還有一點羞澀的孩子,可他確實比其它幾個兄弟姐妹得到母親更多的愛,最好吃的東西總會留給他多一點。
中學時,郜雖已長成了面貌英俊,身材高大的大小夥子的外型了,卻變得更加羞澀、內向了,內心則像孩子一樣天真純潔。也許一個人的個性形成,既是天生使然,也是後天的養成,比例各占多少還不好下定論。移民到北美後,周圍環境的陌生,加重了他內向而害羞的特質,但是,好在他熱愛運動,所以,很快他就在球場上,找到了同性的友誼,有時,他都不用說太多,小夥伴們就已心領神會了,大夥兒在球場上漸漸默契的配合,讓他融入了男孩子的世界。而對於異性,羞澀又內向的個性,就阻止了他主動了解和接近她們的步伐,他所在的班裏仍是白人居多,亞裔女生比較少,而她們多數也是埋頭學習,不愛交際,因此,郜到了萌動的青春期時,既沒有青梅竹馬的對象,更沒有主動追求異性的行為,就不足為奇。但他的同性朋友,還是為他帶來突破。
臨近暑假結束的時候,他所在的球隊裏,有一個玩得很不錯的拉丁裔的男生,帶他去參加了一個朋友家的Party,他完全沒料到,現場非常像是法國電影《初吻》裏的那些場景:昏暗的燈光下,流淌著舒緩的音樂,少男少女們仿佛已沈醉其中,輕挪著步子,情愫萌動,纏綿又暧昧的氣氛彌漫了整個空間。
當郜害羞地坐在角落裏的沙發上時,旁邊的一個健碩的白人姑娘馬上就湊近了他,拉著他的手進了舞池中,他們相擁而舞,她的頭還埋在了他的懷裏,一支舞快結束時,她告訴他,她喜歡他,要和他跳下去,他們愉快地跳完三只舞後,女生要他陪她去拿點飲料和吃的。因為她負責服務大家,郜順從地跟在她的身後,穿過長長的通道,再轉了兩過彎,來到了餐室邊,女生拉著他,進了一間黑暗的儲藏間,她立即就摟著他,熱切地吻起了他,他也不由自主地回吻她,她的嘴裏和身上都散發著濃濃的乳酪味,和著空氣裏飄著的淡淡丁香味,熱切地邀請他探索她,她也開始她的探秘。當一切都結束後,她還笑著對說他:“親愛的,你真的好可愛!就像上帝送我的禮物。不過,我們要快點把吃的、喝的拿下去了。”然後,他又乖乖跟著她,端著東西回到了人群裏。
舞會結束後,他們又約會了一次,她就回了大學,他和她再沒見過,但他青澀的少年時代,從此結束了。雖然,有一點唐突,但是,他的青春期裏似乎都時不時飄散著那晚乳酪和丁香的氣味,那是一種新奇刺激又夾著溫馨的特別感覺。
成年後,他的生活和多數的年輕人一樣,進入大學,繼續打球、繼續參加各種Party,年輕、熱情、無憂無慮和各種時髦的夥伴們聊著時尚的話題,尋找快樂和追夢就是聚會的不變的主題。郜和異性的交往變得不費力氣的輕松,一個眼神、一個微笑就能吸引來一個個熱情又奔放的西方女孩。郜也愉快地享受著女性熱情又輕松的情感饋贈,沒有覺得有絲毫的不妥,女人們總是叫他“Sweet”,還開心地說,他就是上帝送給女人的禮物啊!
有一個人以及和她的交往,卻在郜平靜而愉快的青年生活中留下了重重的烙印。
大學的暑期,郜和朋友們去了拉斯維加斯玩兒,他們玩遍了一個又一個酒吧,炎熱的天氣,讓他們喝了太多的啤酒,臨近午夜時分,他們來到一間人特別多的酒吧內,當朋友們繼續在狂歡時,郜感到有一點頭痛,於是,就走出了酒吧,打算呼吸一下新鮮空氣,他正坐在椅子上喝著冰啤酒時,耳邊傳來了,一個女人的悅耳卻有一點兒低沈的聲音,“請問你介意我坐在你旁邊嗎?”郜擡眼看去,是一位個兒挺高的女人,他禮貌地表示,“我很樂意!”
然後,郜挪了挪身子,讓出了右手邊的位置,昏暗的燈光下,看不太清楚她的面容,他還是仔細打量了一下,這個不請自來,坐在他身旁的女子:她有著歐羅巴人種的典型臉部輪廓,頭發卻是深色的,皮膚顏色似乎很白,眼睛卻看不出是什麽色了,可是夜色卻掩不住她的美,她太美了!還沒等他開口說話,她先開了口,說著還算流利的中文,“我是混血的,你覺得好奇,覺得我美是吧?”郜害羞地移開了眼睛,黑夜裏,他羞澀的表情一定被她覺察了並覺得有意思,只聽她爽朗地說道,“別害羞!其實我也是被你英俊的外表吸引過來的。我正想問你,你是華人吧?”
郜點了點頭,沒有說話,她卻繼續說,“我媽媽是臺灣出生的華人,爸爸是美國人,我出生在美國,可是,媽媽總和我說中文,我們算是半個同鄉吧!你是一個人來的嗎?”這讓郜略增了幾分親切,他微笑著說,“我是和幾個朋友一起來的。”
這時,漂亮的陌生女子看了他一眼,說,“哦!他們在裏面一定玩得很開心,而你卻單獨一人,有什麽心事嗎?今晚呢,我也是一個孤單的人,正好你我可以做伴,聊聊好嗎?我可以滿足你的小小願望,如果,我沒猜錯的話。”說罷,她開始翻開她的小包,似乎要尋找什麽東西,這時,郜覺得無比尷尬,連忙說,“對不起!我想你是誤會了,我只是來喝酒玩的。”她停了下來,詫異地看著他,問:“你是說你只是來喝酒玩的?可剛才你經過我時,卻碰了我的胸一下,還對我笑了笑,我以為你是……”
接著,郜就想起從酒吧出來的情形了,他喝得有一點多,已站不太穩,酒吧內站著很多人,後面的人碰巧不小心推了他一下,他沒來得及反應就撞到旁邊的某個人,他馬上禮貌地說著,“抱歉!”卻並沒看清,撞的是誰,人群推著他快速地離開了。
這時,只聽她哈哈大笑,她的眼睛美麗而又深邃,在燈光下,眼尾處卻露出了細細的魚尾紋,顯出了這是個有點年紀的女人了。她笑完後,就揚了揚眉,灑脫地拔了一下自己的波浪長發,說道,“看來我是誤會你了,不過,你不用害怕,我不會吃了你的。你知道你來的是什麽酒吧嗎?”郜仍舊有些不好意思,搖了搖頭,算是作答,陌生女人繼續說,“這裏主要是很多時尚人士來光顧的,特別是男模,或是他們的朋友,當然,他們喝了酒後,無聊也幹點別的兼職。而光顧這裏的女人,多半像我一樣,也有個特點,寂寞無聊,卻有錢。”說時,她還用手比劃了一下,暗示,這裏的兩種人,總是各取所需地湊在一起。
郜總算是恍然大悟。見他明白了,她又接著說,“順便告訴你,我曾經也是一名模特,現在,當然不是了。你是模特嗎?”郜不好意思了,說,“不是!我是學生。”
漂亮女人翹起了二郎腿,他註意到了她的腿很長,她放松地伸了伸懶腰,說,“哦!那我就可以同你好好聊一聊,我剛看見你時,還以為你是模特,因為你的外型很像啊,現在細看你,覺得你不光是長得很帥!氣質還很高貴,有人告訴過你,你可以去做模特嗎?”郜誠實回答,“沒有,我喜歡的是運動。”
只見她聳了聳肩,繼續追問,“什麽運動?讓我猜一猜,是籃球嗎?”郜點了點頭,不知為啥,也許,是她足夠地坦率讓他放下了心防,他不由自主地對這個陌生女人說出了心裏話,“我想打職業。不想再讀書了。”
她露出潔白的牙齒,笑道,“哦!我總算猜對了一次!不過,你的身高打職業的話,不夠高,基本就打不了中前場,打防守呢?技術要非常全面,優秀的球員太多了,你的運動技能可以在美國職籃裏立足嗎?做模特呢,身材就剛好。”郜有一點驚訝地看著她了,說,“你說得太對,所以,我想回到亞洲去,比如,臺灣。我想那裏的水平較低!先從那裏開始,做一個職業球員,再慢慢提高。”
她莞爾一笑,問道,“能告訴我,你最喜歡的球員是誰嗎?”郜來了興趣,馬上答道,“是艾弗森!”,她又問,“你還知道艾弗森最欣賞和崇拜的運動員是誰嗎?”郜吃驚地盯著她了,脫口而出,“你連這個也知道嗎?”他本想說,一個女人知道這些太厲害了!可他忍住了。
她不以為意地說,“當然,那個人就是小羅伊瓊斯嘛!他和一名模特傳過緋聞啦!不過,他們當時是真正相愛的!”他更吃驚了,她就得意地瞄了他一眼,說,“體育和時尚本來就有千絲萬縷的聯系。據說,小羅伊瓊斯以前也非常喜歡籃球的,他的技術可以去打美國職籃的,但就是身高太矮!只有一米八,中前場都被二米多的巨人占據了,你知道吧?”
她的眼神很像在尋找支持,他語氣肯定地說道,“是啊!他就只能打防守罷!”她嘆了一口氣,說,“打不了自己喜歡的位置,他就中途轉行,玩拳擊了,結果,我漂亮的女友就和他分了手。”
他好奇又驚訝地問,“是嗎?”“是啊!可愛的傻瓜認為男友玩拳擊,太暴力了!我當時還勸她說,其實,這是一項迷人的運動!小羅伊瓊斯也很紳士的啊!可她就不聽!結果,他竟成功了!是最有天賦的拳擊運動員!”說完,她還露出了不可思議的表情。這時,郜的熱情被點燃,如數家珍般地回應,“是啊!是啊!他都拿了四個級別的職業拳王。他的身高是一米八,臂長卻多了七公分,可以全方位出拳的,兼具了速度和力量,姿態步伐很優美,看他打拳,完全是享受!他也是我最喜歡和崇拜的運動員啊!你的朋友錯過了他,真有一點可惜喔!”
那天晚上,她和他聊了很多時尚圈的人和事,什麽COCO香奈爾的成名,離不開她的幾任男友、老佛爺的設計靈感源於他的貓、範思哲的風格和他禦用的模特、小羅伊瓊斯和一名世界名模的愛情故事、她自己那個有錢卻四處勾搭美女的花心前夫等等,他饒有興趣地聽著她的故事和人生感悟,時不時地點點頭,眼裏充滿興奮又開心的表情,偶爾才會插個話。
天空泛出魚肚白時,她對他說,“時間過得真快!現在,我很困了!要去休息了。”臨走時,拿出了一張卡片,說,“親愛的,遇到你,我很開心,祝你前程遠大!如果,你哪天想到我,再聯系我,這是我的卡片。”然後,揮了揮手,她就頭也不回地離開了,在晨光裏,她走得瀟灑又自信。郜手裏拿著她的名片,只見上面印著:Wendy 某某模特經紀公司總裁,還有一大串的職務。心想,真是一個奇妙的夜晚!
世界上人與人相遇,往往會產生意想不到的影響。郜回到臺灣,並沒打職籃,而是,走上了Wendy指出的那條路,先當了一名模特,而且,在一個很偶然的情況下,他又碰到了她,距離上一次兩人在酒吧的相遇,過去了整整三年,他參加的一場在香港舉辦的模特大賽,她竟是評委之一。賽後,他開心地邀她去吃飯,席間,他們聊了很多,從此,Wendy變成了郜的良師益友,雖然,郜並沒簽到她的公司,可是,每年她總和他約著去看秀,他們總是分享著彼此想法,維持著淡淡而又長久的友誼,雖然,他們的關系開始得有些尷尬又可笑,旁人也覺得不可理喻的古怪,畢竟,她比他大了十幾歲,卻是無話不談的朋友。兩個人的關系,只有當事人自己最清楚,她無意中變成了他生命歷程裏的一個指路人和朋友,他則是她,可以推心置腹講秘密的知已。
從郜二十歲開始,他理智的大腦,就讓他本能地把和女人的關系,分得很清楚,他把除了血緣關系以外的,出現在生命中的女人,分成了兩類:一類:就象Wendy一樣的,放在朋友這個盒子裏,就是長久關系,他會依照親疏與遠近的不同,來決定多久聯絡一次,但卻一直保持聯系。一類,則放在另一個盒子裏的,是有情感關系的女人,一般維持短暫、隱秘而密切的交往後,就斷了聯系,長的也難超過半年。倒不一定是他要擺脫對方,而是因為,客觀上,他的工作就決定了:他的工作,經常是飛來飛去地趕通告,赴各類工作的約會,沒有多少時間能固定地呆在某一個地方,所以,不太利於和女人,發展長久的關系。而他曾經接交過的女朋友,都是西方的女性,基本和他一樣,奉行的是:自由、開放,合則一起,不合則分開的男女相處之道,所以,分手也感傷,但卻沒啥傷害,輕松而淡薄的感情,雖難修成正果,彼此卻很快就變成美好的過去。
另外,他還堅持一條:分屬兩邊盒子裏的女人,絕不互相轉化。因為,作為一個理性的家夥,他無法做到和有情感關系的女人,進行思想的溝通,當然,他也無法和她們維持任何現實中的聯系,比如:工作上的聯系。反之,他也堅持不和可以稱為朋友的女人上床,這是他給自己訂的秘密規則。工作夥伴們有一點類似朋友,他也堅持不和她們發生任何親密關系。雖然,這些規則頗讓人費解,但卻是他歷來遵行的。
和嬌妹的關系,對郜而言,就算破例,他曾經理智地想要搞清自己的情感邏輯,卻發現既想不明白、也搞不清:為何他們從劇內的情侶又發展成了現實中的情侶。這些感情上的變化,讓他坐在離嬌妹幾千公裏外的自己書房的電腦前,翻來覆去地也沒想明白。他覺著有一點奇特,這既不合符他歷來遵守的規則,也不符合他的冷靜、慢熱的個性。為此,他既興奮又糾結;既開心又忐忑;激情仿佛已變成了一把火,在吞噬著他的理智和原本平靜的生活。
他又不由自主地想起:當我剛遇到嬌妹時,本來也是想堅守我的原則。片場剛遇到她時,只是禮貌地打了招呼,她的外貌雖然普通,卻透著鄰家女孩的親切和可愛。第一場戲下來,她就吸引了大家的註意力,當然,還有我的註意力。因為,她的表演確實逼真有趣。第二場開始,她在片場的表演就是實力搞笑,從此以後,我每天都盼著開工了,我也著實愛上了劇裏的角色,不由自主地變成了她的“戀人”,和她相戀相虐,刻骨銘心。再後來,躍入腦海的就是:和她親密的畫面和甜蜜的感覺了,哦!真的有一點好笑!剛開始她拍吻戲時,從不張嘴,卻總是一早就閉上眼,還會羞紅臉,後來還讓我教她,她才敢去張嘴接吻,……她太單純太美好!這樣的經歷,對我來說也是第一次。
想到這些,他的感性就會對理智說:我本來也想職業的對待她,可是,很難做到啊!首先,我從來沒有和一個陌生女生相處過如此之久,而且,還是朝夕相處;其次,我們扮演一對如此深愛對方的情侶,最後,確實是她太迷人啊!才讓我動了心!離開她又朝思暮想,我能怎麽辦呢?
就好像這一趟去北京的行程,沒有工作要做!沒有朋友要拜會!只有一個想見的人---嬌妹,在那裏;可他就是很想去那裏。最後,他安慰自己:也許去了以後,我會平靜下來;也許去了以後,會有很多想做的事;也許去了之後,我會……
他此行的目的就是去見她,最後,他終於想明白了一件事:為免自己太過專註,而產生緊張和焦慮,他需要給自己做些預防措施,這一點,他已有經驗。在香港時,他就由於太過思念,以至失眠。而在新加坡和普吉時,他又由於等待她的到來,焦慮得需要不停購物來緩解。一方面,他不由自主地渴望處在這種強烈激情的旋渦中,另一方面,他的精神上,確實需要得到一種平靜、和緩的歇息,於是,他就選擇了自己最喜歡的事情來和激烈的情感作平衡,以免,被心中愛情的烈焰灼傷。這次他除了帶了很多的美食給嬌妹,還特別帶了自己珍藏的幾張碟,其中,有蕾哈娜的《Music of the Sun》,她在維密演唱的《Diamonds》,這可是撩倒不少超模粉的,還有他喜歡的艾弗森和小羅伊瓊斯,走的時候,他又決定再帶一個:帕奎奧。他把他們統統都放到了手提電腦裏,希望嬌妹也喜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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話說,男人長得太帥以後,也像女人一樣,會得到來自異性的特別關照。郜的情況就有一點類似,從出生起,母親就特別地寵愛他,雖然,他是個沈靜、話不多,還有一點羞澀的孩子,可他確實比其它幾個兄弟姐妹得到母親更多的愛,最好吃的東西總會留給他多一點。
中學時,郜雖已長成了面貌英俊,身材高大的大小夥子的外型了,卻變得更加羞澀、內向了,內心則像孩子一樣天真純潔。也許一個人的個性形成,既是天生使然,也是後天的養成,比例各占多少還不好下定論。移民到北美後,周圍環境的陌生,加重了他內向而害羞的特質,但是,好在他熱愛運動,所以,很快他就在球場上,找到了同性的友誼,有時,他都不用說太多,小夥伴們就已心領神會了,大夥兒在球場上漸漸默契的配合,讓他融入了男孩子的世界。而對於異性,羞澀又內向的個性,就阻止了他主動了解和接近她們的步伐,他所在的班裏仍是白人居多,亞裔女生比較少,而她們多數也是埋頭學習,不愛交際,因此,郜到了萌動的青春期時,既沒有青梅竹馬的對象,更沒有主動追求異性的行為,就不足為奇。但他的同性朋友,還是為他帶來突破。
臨近暑假結束的時候,他所在的球隊裏,有一個玩得很不錯的拉丁裔的男生,帶他去參加了一個朋友家的Party,他完全沒料到,現場非常像是法國電影《初吻》裏的那些場景:昏暗的燈光下,流淌著舒緩的音樂,少男少女們仿佛已沈醉其中,輕挪著步子,情愫萌動,纏綿又暧昧的氣氛彌漫了整個空間。
當郜害羞地坐在角落裏的沙發上時,旁邊的一個健碩的白人姑娘馬上就湊近了他,拉著他的手進了舞池中,他們相擁而舞,她的頭還埋在了他的懷裏,一支舞快結束時,她告訴他,她喜歡他,要和他跳下去,他們愉快地跳完三只舞後,女生要他陪她去拿點飲料和吃的。因為她負責服務大家,郜順從地跟在她的身後,穿過長長的通道,再轉了兩過彎,來到了餐室邊,女生拉著他,進了一間黑暗的儲藏間,她立即就摟著他,熱切地吻起了他,他也不由自主地回吻她,她的嘴裏和身上都散發著濃濃的乳酪味,和著空氣裏飄著的淡淡丁香味,熱切地邀請他探索她,她也開始她的探秘。當一切都結束後,她還笑著對說他:“親愛的,你真的好可愛!就像上帝送我的禮物。不過,我們要快點把吃的、喝的拿下去了。”然後,他又乖乖跟著她,端著東西回到了人群裏。
舞會結束後,他們又約會了一次,她就回了大學,他和她再沒見過,但他青澀的少年時代,從此結束了。雖然,有一點唐突,但是,他的青春期裏似乎都時不時飄散著那晚乳酪和丁香的氣味,那是一種新奇刺激又夾著溫馨的特別感覺。
成年後,他的生活和多數的年輕人一樣,進入大學,繼續打球、繼續參加各種Party,年輕、熱情、無憂無慮和各種時髦的夥伴們聊著時尚的話題,尋找快樂和追夢就是聚會的不變的主題。郜和異性的交往變得不費力氣的輕松,一個眼神、一個微笑就能吸引來一個個熱情又奔放的西方女孩。郜也愉快地享受著女性熱情又輕松的情感饋贈,沒有覺得有絲毫的不妥,女人們總是叫他“Sweet”,還開心地說,他就是上帝送給女人的禮物啊!
有一個人以及和她的交往,卻在郜平靜而愉快的青年生活中留下了重重的烙印。
大學的暑期,郜和朋友們去了拉斯維加斯玩兒,他們玩遍了一個又一個酒吧,炎熱的天氣,讓他們喝了太多的啤酒,臨近午夜時分,他們來到一間人特別多的酒吧內,當朋友們繼續在狂歡時,郜感到有一點頭痛,於是,就走出了酒吧,打算呼吸一下新鮮空氣,他正坐在椅子上喝著冰啤酒時,耳邊傳來了,一個女人的悅耳卻有一點兒低沈的聲音,“請問你介意我坐在你旁邊嗎?”郜擡眼看去,是一位個兒挺高的女人,他禮貌地表示,“我很樂意!”
然後,郜挪了挪身子,讓出了右手邊的位置,昏暗的燈光下,看不太清楚她的面容,他還是仔細打量了一下,這個不請自來,坐在他身旁的女子:她有著歐羅巴人種的典型臉部輪廓,頭發卻是深色的,皮膚顏色似乎很白,眼睛卻看不出是什麽色了,可是夜色卻掩不住她的美,她太美了!還沒等他開口說話,她先開了口,說著還算流利的中文,“我是混血的,你覺得好奇,覺得我美是吧?”郜害羞地移開了眼睛,黑夜裏,他羞澀的表情一定被她覺察了並覺得有意思,只聽她爽朗地說道,“別害羞!其實我也是被你英俊的外表吸引過來的。我正想問你,你是華人吧?”
郜點了點頭,沒有說話,她卻繼續說,“我媽媽是臺灣出生的華人,爸爸是美國人,我出生在美國,可是,媽媽總和我說中文,我們算是半個同鄉吧!你是一個人來的嗎?”這讓郜略增了幾分親切,他微笑著說,“我是和幾個朋友一起來的。”
這時,漂亮的陌生女子看了他一眼,說,“哦!他們在裏面一定玩得很開心,而你卻單獨一人,有什麽心事嗎?今晚呢,我也是一個孤單的人,正好你我可以做伴,聊聊好嗎?我可以滿足你的小小願望,如果,我沒猜錯的話。”說罷,她開始翻開她的小包,似乎要尋找什麽東西,這時,郜覺得無比尷尬,連忙說,“對不起!我想你是誤會了,我只是來喝酒玩的。”她停了下來,詫異地看著他,問:“你是說你只是來喝酒玩的?可剛才你經過我時,卻碰了我的胸一下,還對我笑了笑,我以為你是……”
接著,郜就想起從酒吧出來的情形了,他喝得有一點多,已站不太穩,酒吧內站著很多人,後面的人碰巧不小心推了他一下,他沒來得及反應就撞到旁邊的某個人,他馬上禮貌地說著,“抱歉!”卻並沒看清,撞的是誰,人群推著他快速地離開了。
這時,只聽她哈哈大笑,她的眼睛美麗而又深邃,在燈光下,眼尾處卻露出了細細的魚尾紋,顯出了這是個有點年紀的女人了。她笑完後,就揚了揚眉,灑脫地拔了一下自己的波浪長發,說道,“看來我是誤會你了,不過,你不用害怕,我不會吃了你的。你知道你來的是什麽酒吧嗎?”郜仍舊有些不好意思,搖了搖頭,算是作答,陌生女人繼續說,“這裏主要是很多時尚人士來光顧的,特別是男模,或是他們的朋友,當然,他們喝了酒後,無聊也幹點別的兼職。而光顧這裏的女人,多半像我一樣,也有個特點,寂寞無聊,卻有錢。”說時,她還用手比劃了一下,暗示,這裏的兩種人,總是各取所需地湊在一起。
郜總算是恍然大悟。見他明白了,她又接著說,“順便告訴你,我曾經也是一名模特,現在,當然不是了。你是模特嗎?”郜不好意思了,說,“不是!我是學生。”
漂亮女人翹起了二郎腿,他註意到了她的腿很長,她放松地伸了伸懶腰,說,“哦!那我就可以同你好好聊一聊,我剛看見你時,還以為你是模特,因為你的外型很像啊,現在細看你,覺得你不光是長得很帥!氣質還很高貴,有人告訴過你,你可以去做模特嗎?”郜誠實回答,“沒有,我喜歡的是運動。”
只見她聳了聳肩,繼續追問,“什麽運動?讓我猜一猜,是籃球嗎?”郜點了點頭,不知為啥,也許,是她足夠地坦率讓他放下了心防,他不由自主地對這個陌生女人說出了心裏話,“我想打職業。不想再讀書了。”
她露出潔白的牙齒,笑道,“哦!我總算猜對了一次!不過,你的身高打職業的話,不夠高,基本就打不了中前場,打防守呢?技術要非常全面,優秀的球員太多了,你的運動技能可以在美國職籃裏立足嗎?做模特呢,身材就剛好。”郜有一點驚訝地看著她了,說,“你說得太對,所以,我想回到亞洲去,比如,臺灣。我想那裏的水平較低!先從那裏開始,做一個職業球員,再慢慢提高。”
她莞爾一笑,問道,“能告訴我,你最喜歡的球員是誰嗎?”郜來了興趣,馬上答道,“是艾弗森!”,她又問,“你還知道艾弗森最欣賞和崇拜的運動員是誰嗎?”郜吃驚地盯著她了,脫口而出,“你連這個也知道嗎?”他本想說,一個女人知道這些太厲害了!可他忍住了。
她不以為意地說,“當然,那個人就是小羅伊瓊斯嘛!他和一名模特傳過緋聞啦!不過,他們當時是真正相愛的!”他更吃驚了,她就得意地瞄了他一眼,說,“體育和時尚本來就有千絲萬縷的聯系。據說,小羅伊瓊斯以前也非常喜歡籃球的,他的技術可以去打美國職籃的,但就是身高太矮!只有一米八,中前場都被二米多的巨人占據了,你知道吧?”
她的眼神很像在尋找支持,他語氣肯定地說道,“是啊!他就只能打防守罷!”她嘆了一口氣,說,“打不了自己喜歡的位置,他就中途轉行,玩拳擊了,結果,我漂亮的女友就和他分了手。”
他好奇又驚訝地問,“是嗎?”“是啊!可愛的傻瓜認為男友玩拳擊,太暴力了!我當時還勸她說,其實,這是一項迷人的運動!小羅伊瓊斯也很紳士的啊!可她就不聽!結果,他竟成功了!是最有天賦的拳擊運動員!”說完,她還露出了不可思議的表情。這時,郜的熱情被點燃,如數家珍般地回應,“是啊!是啊!他都拿了四個級別的職業拳王。他的身高是一米八,臂長卻多了七公分,可以全方位出拳的,兼具了速度和力量,姿態步伐很優美,看他打拳,完全是享受!他也是我最喜歡和崇拜的運動員啊!你的朋友錯過了他,真有一點可惜喔!”
那天晚上,她和他聊了很多時尚圈的人和事,什麽COCO香奈爾的成名,離不開她的幾任男友、老佛爺的設計靈感源於他的貓、範思哲的風格和他禦用的模特、小羅伊瓊斯和一名世界名模的愛情故事、她自己那個有錢卻四處勾搭美女的花心前夫等等,他饒有興趣地聽著她的故事和人生感悟,時不時地點點頭,眼裏充滿興奮又開心的表情,偶爾才會插個話。
天空泛出魚肚白時,她對他說,“時間過得真快!現在,我很困了!要去休息了。”臨走時,拿出了一張卡片,說,“親愛的,遇到你,我很開心,祝你前程遠大!如果,你哪天想到我,再聯系我,這是我的卡片。”然後,揮了揮手,她就頭也不回地離開了,在晨光裏,她走得瀟灑又自信。郜手裏拿著她的名片,只見上面印著:Wendy 某某模特經紀公司總裁,還有一大串的職務。心想,真是一個奇妙的夜晚!
世界上人與人相遇,往往會產生意想不到的影響。郜回到臺灣,並沒打職籃,而是,走上了Wendy指出的那條路,先當了一名模特,而且,在一個很偶然的情況下,他又碰到了她,距離上一次兩人在酒吧的相遇,過去了整整三年,他參加的一場在香港舉辦的模特大賽,她竟是評委之一。賽後,他開心地邀她去吃飯,席間,他們聊了很多,從此,Wendy變成了郜的良師益友,雖然,郜並沒簽到她的公司,可是,每年她總和他約著去看秀,他們總是分享著彼此想法,維持著淡淡而又長久的友誼,雖然,他們的關系開始得有些尷尬又可笑,旁人也覺得不可理喻的古怪,畢竟,她比他大了十幾歲,卻是無話不談的朋友。兩個人的關系,只有當事人自己最清楚,她無意中變成了他生命歷程裏的一個指路人和朋友,他則是她,可以推心置腹講秘密的知已。
從郜二十歲開始,他理智的大腦,就讓他本能地把和女人的關系,分得很清楚,他把除了血緣關系以外的,出現在生命中的女人,分成了兩類:一類:就象Wendy一樣的,放在朋友這個盒子裏,就是長久關系,他會依照親疏與遠近的不同,來決定多久聯絡一次,但卻一直保持聯系。一類,則放在另一個盒子裏的,是有情感關系的女人,一般維持短暫、隱秘而密切的交往後,就斷了聯系,長的也難超過半年。倒不一定是他要擺脫對方,而是因為,客觀上,他的工作就決定了:他的工作,經常是飛來飛去地趕通告,赴各類工作的約會,沒有多少時間能固定地呆在某一個地方,所以,不太利於和女人,發展長久的關系。而他曾經接交過的女朋友,都是西方的女性,基本和他一樣,奉行的是:自由、開放,合則一起,不合則分開的男女相處之道,所以,分手也感傷,但卻沒啥傷害,輕松而淡薄的感情,雖難修成正果,彼此卻很快就變成美好的過去。
另外,他還堅持一條:分屬兩邊盒子裏的女人,絕不互相轉化。因為,作為一個理性的家夥,他無法做到和有情感關系的女人,進行思想的溝通,當然,他也無法和她們維持任何現實中的聯系,比如:工作上的聯系。反之,他也堅持不和可以稱為朋友的女人上床,這是他給自己訂的秘密規則。工作夥伴們有一點類似朋友,他也堅持不和她們發生任何親密關系。雖然,這些規則頗讓人費解,但卻是他歷來遵行的。
和嬌妹的關系,對郜而言,就算破例,他曾經理智地想要搞清自己的情感邏輯,卻發現既想不明白、也搞不清:為何他們從劇內的情侶又發展成了現實中的情侶。這些感情上的變化,讓他坐在離嬌妹幾千公裏外的自己書房的電腦前,翻來覆去地也沒想明白。他覺著有一點奇特,這既不合符他歷來遵守的規則,也不符合他的冷靜、慢熱的個性。為此,他既興奮又糾結;既開心又忐忑;激情仿佛已變成了一把火,在吞噬著他的理智和原本平靜的生活。
他又不由自主地想起:當我剛遇到嬌妹時,本來也是想堅守我的原則。片場剛遇到她時,只是禮貌地打了招呼,她的外貌雖然普通,卻透著鄰家女孩的親切和可愛。第一場戲下來,她就吸引了大家的註意力,當然,還有我的註意力。因為,她的表演確實逼真有趣。第二場開始,她在片場的表演就是實力搞笑,從此以後,我每天都盼著開工了,我也著實愛上了劇裏的角色,不由自主地變成了她的“戀人”,和她相戀相虐,刻骨銘心。再後來,躍入腦海的就是:和她親密的畫面和甜蜜的感覺了,哦!真的有一點好笑!剛開始她拍吻戲時,從不張嘴,卻總是一早就閉上眼,還會羞紅臉,後來還讓我教她,她才敢去張嘴接吻,……她太單純太美好!這樣的經歷,對我來說也是第一次。
想到這些,他的感性就會對理智說:我本來也想職業的對待她,可是,很難做到啊!首先,我從來沒有和一個陌生女生相處過如此之久,而且,還是朝夕相處;其次,我們扮演一對如此深愛對方的情侶,最後,確實是她太迷人啊!才讓我動了心!離開她又朝思暮想,我能怎麽辦呢?
就好像這一趟去北京的行程,沒有工作要做!沒有朋友要拜會!只有一個想見的人---嬌妹,在那裏;可他就是很想去那裏。最後,他安慰自己:也許去了以後,我會平靜下來;也許去了以後,會有很多想做的事;也許去了之後,我會……
他此行的目的就是去見她,最後,他終於想明白了一件事:為免自己太過專註,而產生緊張和焦慮,他需要給自己做些預防措施,這一點,他已有經驗。在香港時,他就由於太過思念,以至失眠。而在新加坡和普吉時,他又由於等待她的到來,焦慮得需要不停購物來緩解。一方面,他不由自主地渴望處在這種強烈激情的旋渦中,另一方面,他的精神上,確實需要得到一種平靜、和緩的歇息,於是,他就選擇了自己最喜歡的事情來和激烈的情感作平衡,以免,被心中愛情的烈焰灼傷。這次他除了帶了很多的美食給嬌妹,還特別帶了自己珍藏的幾張碟,其中,有蕾哈娜的《Music of the Sun》,她在維密演唱的《Diamonds》,這可是撩倒不少超模粉的,還有他喜歡的艾弗森和小羅伊瓊斯,走的時候,他又決定再帶一個:帕奎奧。他把他們統統都放到了手提電腦裏,希望嬌妹也喜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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